9月30日
赣县区公安局再出重拳
对辖区一加油站
开出8万元大额“反恐”罚单

9月27日
赣县区公安局反恐督导检查组对湖江镇某加油站进行检查时
发现该加油站存在违反散装汽油管制措施、不落实购销实名登记制度的违法行为
鉴于该加油站在7月11日因同一违法行为被下达整改意见,屡次违法
9月30日
经赣县区公安局湖江派出所调查核实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
赣县区公安局依法作出对该加油站行政罚款8万元,加油站经营负责人行政罚款9千元,加油员行政罚款1千元的处罚

加油站负责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
据了解
该案是赣州公安机关首次对加油站开出大额“反恐”罚单
对全市涉危涉爆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具有强烈警示作用
也将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强守法经营意识、规范经营行为
最大限度排除社会安全隐患

民警依法查封该加油站
赣州旅馆业、网吧业、寄递业、加油站的老板们
为避免收到巨额罚单
这些法条你真的要看看!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第八十六条规定:电信、互联网、金融业务经营者、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,或者对身份不明、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,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住宿、长途客运、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、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,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警方再次提醒
“反恐法”已经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
社会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要时刻紧绷安全这根“弦”
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
从根本上提高安全防范的意识
不要等到被处罚了,才知道犯了法!